据了解,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三侨生”证明办理工作的通知》,广州市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将于2019年8月15日至9月30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由市侨办统一受理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市侨办提醒,“三侨生”是指考生(具有户籍)本人属归侨,或归侨子女,或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港澳同胞的子女均不属“三侨生”范围。审核通过的“三侨生”名单,将于2020年3月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上公示,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在广东侨网(www.qb.gd.gov.cn)上公布。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时,对取得“三侨生”证明的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在高考总分基础上加分投档,由各高校择优录取。凡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三侨生”证明的考生,一经核实,取消“三侨生”资格;已报名高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被高校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曾卫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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