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近日印发。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解读称,将通过优化课程、开齐劳动教育课时、规范校外培训、科学评价、明确教育惩戒权等多项措施,减轻学生负担,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意见》将明确教育惩戒权范围
《意见》中明确提出“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今后将明确实施教育惩戒权的原则,并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和形式,规范行使教育惩戒权,促进广大教师既热情关爱学生,又严格管理要求学生。
同时,还要抓好教师法修订工作,在法律修订中进一步明确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学生等方面的权利,保障教师有效行使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
吕玉刚介绍,下一步,教育部将按照意见要求,一是明确实施教育惩戒权的基本原则。教育惩戒重在教育,是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愿望出发来实施;二是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和形式,规范行使,促进广大教师对学生既热情关心又严格管理要求;三是抓紧修订教师法有关规定,从法律规定上进一步保障教师有效行使教育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
教师惩戒权的边界亟待政策界定
教师该如何行使惩戒权,采取罚站等惩戒方式是否恰当等仍是目前困扰绝大多数教师的主要问题,教师惩戒的边界在哪里亟待政策层面作出界定。
“教师在惩戒学生过程中,遇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该如何区分惩戒与体罚、变相体罚。”河南师范大学教育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刘冬梅表示。
刘冬梅认为,教师惩戒权的行使需要注意三大前提,“一是不妨碍公共利益;二是不妨碍学生利益;三是不妨碍教学秩序。”
“从制度层面来讲,我国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行使,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国家要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学校则要有健全的学校规制。”刘冬梅建议,应结合我国实际,尽快出台专门法规,明确规定我国教师惩戒权的适用条件,教师惩戒权的行使方式、教师惩戒的程序等。
“还要规定教师惩戒中的学生权利救济、外在监督等内容,为教师惩戒的顺利行使,提供专门的法律保障,应探索建立教育惩戒实施细则,使教育惩戒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适应性。”刘冬梅称。
网友:惩戒权需要家长的信任
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明确,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央视新闻发起了针对教师惩戒权的话题,众多网友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有些网友对此表示支持:
也有些网友认为,要明确和规范惩戒权的尺度,才能维护师生的权益:
有些网友表示,除了法律进行规范,家长应当理解老师对学生的教育,双方相互信任: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综合北京日报、界面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