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作为有效缓解警力不足、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生力军,辅警队伍管理在机制、保障方面不够规范,“身份不明、归属感不强、待遇保障不足”造成的辅警“责任感、荣誉感缺失”等一些问题持续存在。
如何管好、用好辅警这支力量,使其真正成为一线执法警力的有效补充?
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为核心,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职业保障为重点,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这是辅警改革的路径和目标。
近一段时间以来,天津、山西等地通过了规范辅警管理的条例,通过法律的形式解决相关问题,为辅警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辅警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
9月27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同一天,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有哪些新的亮点?
天津 :以“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为总原则,明确了文职、勤务警辅人员身份性质、工作职责,将“协助记录询问、讯问笔录”“协助开展涉案财物管理”“协助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等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同时,将警辅人员的机制保障、经费保障、职业保障、社会保障,在具体条款中予以明确。
山西 : 明确“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依法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天津:应当将警辅人员队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根据社会治安状况、警力配备情况科学配置并严格控制规模。
天津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市机构编制部门、市财政部门核定用人额度,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和区公安机关在用人额度内提出招聘计划,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招聘计划应当向社会公示。
规定了招聘原则,即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招聘标准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
山西:规定了辅警招聘的相关要求和基本条件,明确辅警招聘必须由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参照人民警察招录程序组织实施。
天津:规定警辅人员享有的“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获得工作报酬、享受福利和保险待遇”“参加培训”等七项权利;应当履行的“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听从人民警察指挥”等五项义务。还对警辅人员在本职岗位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
山西:明确了辅警应享有的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七项权利;规定了辅警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忠于职守等五项义务;从薪酬、抚恤、表彰奖励等方面规定了辅警的各项社会保障待遇。
优秀者可以入警!
天津 :对公安机关面向优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人民警察的内容作出了规定,明确从高到低依次设置一至三级辅警长,一至四级辅警,将层级晋升、降低与薪酬待遇挂钩,对特别优秀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适当照顾。
山西 :明确建立健全辅警层级管理、考核奖惩、薪酬调整、教育培训等内容,实现了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管理。此外,《条例》还规定,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面向优秀辅警招录人民警察”,为辅警规划了系统的、可预期的职业发展空间。
终于告别了“临时工”的称谓。
——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辅警杜欣
这个规定让我们有了合法身份,更让我们有了依法执勤的底气!
——山西省忻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辅警王燊
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我们将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全面推进辅警队伍改革,不断推进警务流程再造和警务运行机制革新,努力打造一支有能力、有动力、有活力,能战斗、善战斗、敢战斗的公安辅警队伍,为推进山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刘新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