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们:
文明普宁,你我共建。目前,创建工作正进入关键阶段,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没有旁观者,只要您生活在普宁这片热土上,您的言行举止都体现普宁的品质、代表普宁的形象、展示普宁的风貌,是普宁成功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的关键。为此,我们提出“十个自觉”的倡议:
一、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污水。
二、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做到不大声喧哗、不污言秽语、不寻衅滋事、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做到文明遛犬。
三、自觉保护公共财物,做到不损坏公共设施、不损害花木、不践踏草坪。
四、自觉维护小区环境,做到不乱停车辆、不乱搭乱建、不乱堆乱放、不乱挂乱晒、不乱贴乱画,做到睦邻友好。
五、自觉文明出行,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不逆向行驶、不乱停乱放,自觉排队候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
六、自觉文明经营,做到诚实守信、不占道摆卖,执行好“门前三包”。
七、自觉文明旅游,做到说话文明,爱护环境、保护文物,不乱刻乱画、不攀折花木。
八、自觉文明用餐,做到点菜适量、剩菜打包,倡导“光盘行动”。
九、自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奉献爱心、关爱他人、提升自我。
十、自觉践行移风易俗,做到厉行节约,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抵制迷信落后,传播现代文明。
文明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让我们以主人翁的姿态,携手共进,为普宁创建广东省县级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普宁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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