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江清·家乡美”文艺作品
征集展示活动启事
近年来,我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激发练江流域广大干群的工作热情,坚定治理好练江的信心,凝聚社会各界共同保护练江、爱护练江的强大合力,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练江母亲河保护基金会决定面向社会开展“练江清·家乡美”摄影、短视频和文学作品征集展示活动。
活动主题:练江清·家乡美
征集内容:以练江综合整治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优化为主线,展现练域干群众志成城治理练江的奋斗精神;展现练江流域乡村振兴的美丽风景;展现练江水系民俗风情和深厚文化底蕴;展现通过练江治理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主办单位:中共普宁市委宣传部、中共普宁市委网信办、普宁市练江母亲河保护基金会
协办单位:普宁市文广旅体局、普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普宁市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普宁市网络舆情信息中心、普宁市文化馆、普宁市摄影家协会、普宁市青年摄影家协会、普宁市作家协会、铁峰诗社、普宁市民间艺术家协会
支持单位:普宁发布、普宁通、普宁论坛、普宁风情网、普宁六点半
2019年10月—2020年12月
1.摄影类:相机拍摄、无人机拍摄的彩色、黑白作品或手机拍摄的高清作品均可投稿,须符合征集内容要求,可单幅或组照(组照不超5幅,按一幅作品计算),并配100字之内作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作品名+适当阐释),备注作者姓名、简介和联系电话;作品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适当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调整。参赛作品需提交电子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每幅图片文件大小不小于3M,不超过30M。
2.短视频类:表现形式不限,须符合征集内容要求,画质为1920*1080像素,时长控制在3-5分钟,格式为mp4或mpg,配音为中文标准普通话,文件大小原则上不超过1G,作品需配备15字以内、精炼平实的标题和100字之内的文字说明(拍摄时间+地点+适当阐释),并备注视频作者姓名、简介和联系电话。
3.文学类:诗歌、散文、通讯、中短篇报告文学,作品须符合征集内容要求,并备注作者姓名、简介和联系电话。
(一)作品展示
征集作品一经采用,将通过主办方指定的普宁发布、普宁融媒体中心、普宁论坛、普宁风情网和普宁六点半等网络平台、普宁融媒体中心的电视、广播平台以及举办展览等形式进行展示,并向上级媒体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荐使用。
(二)评选奖励
1.摄影类:将每季度评选出50幅优秀作品,每幅作品奖励200元。活动结束时集中开展评选活动,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如下:
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每名奖金200元。
2.短视频类:作品一经主办方指定的展示平台或被“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采用,即给予一定数额物质奖励。活动结束时集中开展评选活动,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如下:
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5名,每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每名奖金200元。
3.文学作品类:作品一经主办方指定的展示平台或被“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采用,即给予一定数额物质奖励。活动结束时集中开展评选活动,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如下:
一等奖1名,每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5名,每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每名奖金200元。
1.投稿作品请发至下列邮箱:pnlianjiang@163.com。投稿作品务必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文件名统一为“练江清·家乡美+**类”(“**”按作品体裁分别用“摄影”、“短视频”或“文学”替代)
2.本次征集活动概不退稿,请自行保存电子文档。主办方享有所有参赛和获奖作品的无偿使用权,用于相关活动宣传、展览、编辑画册,不再另行支付稿酬;主办方对获一、二、三等奖作品予以收藏,不再支付费用,作者享有著作权和发表权。
3.凡曾在各类比赛中已经获奖的作品(含收藏作品),谢绝再次参赛。投稿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和其他权利。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5.凡参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主办方保有对该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
李泽柯,手机:15807676761
陈华南,手机:13903086005
中共普宁市委宣传部
中共普宁市委网信办
普宁市练江母亲河保护基金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