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恶魔杀害10岁女孩,不追究刑责?更多细节细思极恐

2019-10-27 00:18:44 
1  

从通报说起


据大连公安24日通报,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接警后,市公安局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看了这个通报

粤大侠实在坐不住

任何一句脏话

都无法表达内心的愤怒

恶魔在人间




2  

女孩惨死



怎一个惨字了得

遇害女孩父母的朋友圈

是如此的歇斯底里



女孩小琪(化名)

品学兼优,生命止于10岁



据澎湃新闻报道

10月20日

小琪照常上绘画课

平日里是下午3点放学

最迟下午3点半到家

但是那天下午3点50都不见人影

家长急了便四处寻找



久寻不获

最终小琪父亲选择报警



怎料当找到孩子时

小琪已死了,而且

死状极惨


小琪的舅舅说


“最后在一片灌木丛中

发现了外甥女的尸体,

她被装在一个塑料袋里,

身上有7处刀口,

左眼上有被打留下的淤青……”



据小琪的舅舅介绍

大连市公安局

沙河口分局刑警大队勘验现场

依据监控视频等相关线索

最终锁定了蔡某某




3  

抛尸地点距离嫌犯家20米



距蔡某某家不到20米远

即是小琪被抛尸的灌木丛



10月25日

加害人蔡某某

家中无人,大门紧锁

小琪的家属在此摆满了鲜花蜡烛

并悬挂小琪的遗照


来源:新京报


他们聚集于此

对昨日警方的通报表示不满

周围聚集了小区的邻居,自发签名

表示对受害者家属的支持



小琪的父亲告诉记者


“我们调取了监控,
发现小琪最后一次

在画面中出现是15时20分。

她与往常一样,从美术班放学归家,

在离家200米的路口处拐弯,

进入监控盲区,此后便失去了踪迹。”


家属称,警方告知他们

根据嫌疑人蔡某某供述

蔡某某将小琪叫进他家

15时30分

蔡某某将小琪抛尸于灌木丛中




4  

恶魔疑似“自导自演”洗脱嫌疑




据澎湃新闻报道

知情人展示一份

蔡某某20日晚上的群聊记录

上面记录着蔡某20日晚上

在行凶后到被警方控制

这段时间的部分言论




在这份聊天记录中

蔡某某于当日19:30左右

在班级群发了一条

从自家窗户拍摄的搜查现场视频

并对同学说:


“小孩死了,让人扒光给杀了,

就在我家门口对面。”


20点左右,他继续写道:


“他们警察办事这么草率的吗,

给我加入嫌疑名单,

我一个小孩怀疑我,

我把我擦过血的纸扔那块了,

我的血不会弄到她身上吧?

我怕我的指纹和血在她身上,

那我不就完了吗?”


20:30左右

蔡某某继续在班级群中对同学说:


“我害怕啊,怀疑我了,

我的指纹咋整,

好像确定了是小孩干的,

我虚岁14。” 


并表示


“法医鉴定我俩血在一起,

我手不应该那么贱,

警察要来找我了,

我录音给你们听,

你们别发微信。”


从蔡某某的体格上看,几乎接近成年男性




5  

多名女性称曾遭其尾随、骚扰



据新京报报道

蔡某某近一两年

也曾多次在小区骚扰女性



有多位女性表示

自己曾被蔡某某尾随

多是由小区道路尾随至单元门内

对方还曾意图伸手搂抱



也有蔡某某的同学

表示其在学校表现不好





6  

通报引争议



13岁男孩残忍杀害10岁女童

如此恶劣的事件引发网友

广泛关注和讨论


人们开始反思原有的量刑标准

是否已经不再适用于当前社会现状

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应该保护谁?

不少网友都在社交平台上

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有网友认为

时代变迁,法律要随着

时代和现实的改变而改变



这样的担忧

也是来源于近些年

未成年人犯罪屡见不鲜

且犯案当事人

未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对于法律法规缺乏基本的认知

令人难免发生质疑:

我们到底在给什么样的“孩子”

一次从头再来的机会?





7  

律师如是说



现在小琪的父母

终日以泪洗面

10月22日

夫妻俩在微信圈里集纳了

一组女儿的生活照

并留言称:


“我的宝贝女儿,

你永远在爸爸妈妈心中活着,

爸爸妈妈爱你!”


对于现在的处理结果

知名律师张进华表示: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如果蔡某某不满14周岁,那就不会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最多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教育。


家长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当然有监护看管和教育的义务。因侵权人是未成年人,监护人负有民事赔偿的法定义务,但目前还没有可以追究家长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



本案中,如果最终确认10岁女孩确实是13岁男孩性侵未遂后杀死,且其父母并没有授意或提供帮助,那么,13岁男孩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对10岁女孩实施了加害行为。


但由于13岁男孩属于《刑法》规定的承担刑事责任主体,所以即使故意杀人既遂,也不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必要的时候,根据《刑法》第17条“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之规定,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而如果经查实,13岁男孩父母对杀人提供了帮助或者指示,男孩父母应承担故意杀人的刑事责任,按照正常程序,即侦查、审查起诉、判决追责。


男孩的家长如果未尽到监护责任,需承担民事赔偿,女方家属可以追究男孩父母的民事赔偿责任。





8  

同类案件引深思



14周岁以下的

未成年人杀人案件

其实并不是第一次

早在15年前

即2004年就发生过



2013年

10岁女孩电梯内

摔打1岁半男童

疑将其扔下25楼



2017年

13岁孩子弑母



2018年

衡阳13岁少年

抡起大锤把父母砸死


2019年

建湖13岁少年杀母案



面对这些血案

我们是否要做些什么

......



//////////



10月25日

受害者家属不满警方

不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决定

已请律师为他们提起诉讼


他们下一步希望寻找证据

以确认蔡某某的父母

是否存在协助蔡某某

谋杀或抛尸的行为


小琪的母亲说

我要一个道歉

从案发至今蔡某某的家人

始终没有露面联系过我们

一声道歉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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