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龙门造像记诞生以来,人们逐渐习惯把这种粗放朴拙的书风作为北魏楷书的代表。但随着清代金石学的发展,洛阳周边北魏墓葬不断发掘,金石学家和书法家们又发现了北魏楷书的另一种风格,即精致的北魏墓志书法。
《元晖墓志》局部
《元晖墓志》全称《魏故使持节侍中都督中外诸军事司空公领雍州刺史文宪元公墓志铭》。北魏神龟二年(公元519年)刊石,原石现存西安碑林。为北魏书法代表作之一。此志为北魏墓志中的精品,书写极为娴熟自如,清雅超脱,因此志书刻是北魏晚期,已基本摆脱了剑拔弩张的弊病,充满了平和之气。
墓志是安置于墓室中的刻石,镌刻有墓主人的家世与生平等相关内容,由于刻制完成后即随亡主一起葬入墓室,故一般情况下不被世人所知。其书刻的内容对于了解墓主人的身份、活动,乃至于社会历史以及彼时书法的面貌,都有重要的文献价值。
北魏《元倪墓志》局部
北魏《元倪墓志》,全称全称《魏故宁远将军敦煌镇将元君墓志铭》。北魏正光四年(523年)二月刻。楷书。19行,行22字。纵74厘米,横73.5厘米。民国初年在河南洛阳姚凹村出土,现藏上海博物馆。元倪为魏太祖道武皇帝玄孙,此墓志虽未署作者名,但透过刀锋可看到秀逸精健的笔锋和原书耐人寻味的笔意。书家和刻工均具有颇高的书法功底,同时也凸显了当时的时尚书风,对研究书法史具有重要的价值。
由于东北部鲜卑族势力的不断扩大,形成了与东晋、南朝相对峙的北方王朝——北魏,而后又在孝文帝的坚持下迁都洛阳并实施汉化政策,其中两个举措与此时期的书法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是朝廷下令,不管什么身份,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平民士兵,死了之后必须就地安葬,所谓“落叶归根”对来自北部的鲜卑人而言已成为不可企及的奢望,此策直接导致北魏时期在洛阳周边形成了大量的墓葬,给后世留下了数量可观的墓志书法。二是皇室将过去的姓氏“拓跋”改为“元”氏,以示与属地汉人的同一,故今天所见北魏墓志中大量的元氏墓主,实际上都是北魏的皇室成员。
北魏《司马景和妻墓志铭》局部
全称为《魏代扬州长史南梁郡太守宜阳子司马景和妻墓志铭》,又称《司马昞妻盂敬训墓志铭》。北魏 延昌三年(514)正月刻,楷书,20行,行21字。原石已佚。清乾隆二十年河南孟县八里葛村出土,是北魏墓志中的代表作品之一。多用方笔,锋芒毕露而不失于纤弱;结体逸宕而富有韵致。
由于王公贵族的身份地位和财力物力,使这些墓穴建造得十分考究,从出土发掘的情况来看,完全有理由相信其建造并非一般工匠所能,里面的墓志书法也与同时期的造像记书法风格有一定的差异,特别是书写和镌刻的精致性,较为充分地体现了毛笔的趣味与特性,远非缺少文化的下层人士所能书写。正是这样,这些墓志书法或是更接近北魏时期贵族与文士的实际书法面貌,体现了较高的书写技术和审美水平,也更能反映北魏楷书与三国两晋楷书、与隋唐楷书的互为关系。
北魏《李颐墓志》局部
北魏《李颐墓志》,未见著录。正书,计三百八十二字。北魏正光元年(520)刻。此书结体端严峻整,用笔方劲。是北魏墓志中的佳作。
墓志书法中不少元氏如元瑛、元晖、元倪、元怀墓志以及张玄、李璧等墓志均为其中的上乘之作。《元瑛墓志》,又名《长乐公主元瑛墓志》《高猛妻元瑛墓志》,北魏孝昌二年(公元526年)所刻,墓主为孝文帝之女,20世纪40年代在洛阳被盗出土。其书法结字略扁,但有开张之势,在运用方笔的同时完美体现了线条的圆润与弹性,可谓刚柔相济,书刻俱佳。此外,北魏书法史上绕不过去的名作之一《张玄墓志》,全称《魏故南阳张玄墓志》,清代时因避讳被称为《张黑女墓志》。刻于北魏普泰元年(公元531年),但原石不知何时佚失,今仅存何绍基所藏拓片孤本。书写与镌刻都有极高的水准,堪称北魏墓志的巅峰之作。其书写结体偏扁,用笔方圆兼顾,气息高贵文雅,自现世以来受到何绍基、康有为、包世臣等高度肯定和推崇,成为后世学习北魏楷书的重要范本。
《元瑛墓志》
《张黑女墓志》
从文字发展的角度看,楷书在汉末三国时已经成型。当然,我们可以将此后南北朝和隋唐的楷书分为两种类型,即魏楷和唐楷,但很难把两种类型的书法排出高低座次。虽然从历史过程来讲,魏楷是楷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一种类型,但就其艺术本体语言而言,无论是结体、用笔还是书风,都已经非常成熟,完全可以比肩于后来的唐楷,两者不同的只是风格以及被后世经典化过程中地位认定的人为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