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云城区人民法院立案便民措施再升级。今后,当事人到云城区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无须再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申请执行立案的,由负责执行立案人员或诉讼服务人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审判案号信息查询案件是否已生效。如申请执行云城区人民法院以外法院(含上级法院)生效裁判、仲裁裁决及需提供其法院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除外。当事人因有关部门需要开具纸质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按原规定执行。当事人需要凭借生效证明有其他用途的,可依当事人申请出具生效证明。
该举措避免了当事人的往返奔波,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提高了执行效率,是云城区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办实事、解民忧的又一新举措。
来源:云浮日报
通讯员:刘俊杰 张瑞娴
责编:王铭灏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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