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聚焦群众身边事,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严肃查处某镇原村干部黄某私自收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案,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
2020年12月,云安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某村委会干部黄某在工作中违规收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问题。经查,黄某标家庭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全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由财政补助缴交。其家庭5口人,虽然有3名劳动力,但有1名残疾人和1名儿童需要照顾,生活较为拮据,缴交的参保费也是向亲戚朋友筹借的。黄某在明知其生活状况的情况下,在2019年11月仍通过微信收款方式,收取黄某标缴交的参保费1250元,直至案发仍未退回给黄某标,已构成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涉嫌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此案涉案金额不多,但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来讲却是一笔非常大的数额,影响较大,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及其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为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云安区纪委监委马上对黄某进行立案审查。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区纪委监委秉承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多次与黄某谈心谈话,坚持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做到刚柔并济。经审查教育,黄某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在镇纪委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黄某标家中归还款项1250元。
“是我一时起了贪念,我会认真悔过,从今往后我会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负组织的期望。”黄某诚恳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