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云浮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以求极致为导向,以抓落实为主线,忠诚履职尽责,全力推进全市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与肇庆、梧州、贵港检察院签订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
以主题教育为抓手
全面更新理念、提升能力、转变作风
积极响应号召,开展“拍吧!我是中国人”活动
坚持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深度结合,切实将检察官的初心使命具体落实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去,全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市检察院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荣获“广东省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建优秀创新案例奖”。
(一)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市委打造“两新一前列”工作部署、融珠融湾“六地”战略定位,全面抓好贯彻落实。
创优营商环境:制定《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从业者权益的案件92件178人,对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作出从宽处理25人次,民事检察部门提请涉民企的5件抗诉案件均获改判。
护航生态环保: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批捕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50件78人,起诉51件121人,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1件。
助力脱贫攻坚: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投入120多万元,助力该院12个乡村振兴联系点抓好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引导强化“造血”功能,协助精准扶贫挂点帮扶村实现脱贫目标。
建设法治云浮:大力开展普法工作,推动文明城市建设,2019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有5个单位接受当地普法履职评议,均取得第一名的成绩。
(二)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将检察工作的评判标准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效率过低、“诉得起、耗不起”问题,努力让正义来得更及时,办案效率大幅提升。
恪守客观公正立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作出不捕决定8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不判处刑罚的作出不诉决定68人,对审前、审中可不继续羁押的及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97人,进一步扭转了“重打击、轻保护”、“重定罪、定重罪”惯性思维。
(三)扎实开展素质教育,提升为民司法能力。
分级分类开展大规模正规化教育培训,推动领导干部上讲台和检察官教检察官常态化、制度化,多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提升干警的实战能力。
(四)持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检察公信力。
构建具有检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压紧压实“两个责任”,细化5大模块15项工作要点推进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开展检务督察、专项治理,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未发生检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
以扫黑除恶为重点
全面抓好平安云浮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25件1974人,批准逮捕1094件158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66件2868人,提起公诉1671件2501人。
(一)重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从严从快打击各类黑恶犯罪,起诉涉黑恶犯罪176人;
深挖涉黑恶线索24条,分别作出监督立案、追捕、追诉或移送公安、纪监委处理;
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源头治理”中的作用,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
加大宣传发动,拍摄扫黑除恶专题宣传片在云浮广播电视台《检察视窗》栏目播出,大力营造扫黑除恶舆论氛围。
(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认真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制定印发《关于做好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实现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督导检查全覆盖。
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新举措,罗定市检察院首次建议人民法院适用职业禁止规定,禁止一名猥亵儿童的被告人自刑满释放或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培训等职业。
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2019年获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
(三)全力防范化解风险矛盾
对398件群众信访件深入细致做好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全年未发生涉检非正常访,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防范金融风险,针对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系列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针对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发出检察建议书,得到了农商行系统委员会的大力配合,全市农信社进行了一次系统整顿。
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向45名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63万多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
以维护公正为目标
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
组织党员到邓发故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
(一)进一步强化对刑事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
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捕276人,不起诉53人,对发现的冤错案件提起抗诉6件。
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6件31人,撤案9件10人,追诉漏犯27人,追诉漏罪58人。
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强制措施适用不当提出纠正意见13件次。
对6件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并对其中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二)进一步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
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18件,办结214件。市院2018年向省院提请抗诉的6件案件,于2019年全部获得省院支持并向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其中5件获得改判,市院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的2件案件也全部获得改判。
(三)不断强化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持续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公安、法院、监管场所、司法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均被采纳。
积极推进特赦检察工作,对27名罪犯出具特赦检察意见,均被法院采纳。
助推解决“执行难”,对9起执行案件进行了监督,人民法院均采纳了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合法及时开展执行工作。
以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
不断深化检察改革
(一)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建立起更加有利于检察权有效运行的内部管理新模式。
(二)“捕诉一体”工作机制在全市上下贯通,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升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认真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度适用率12月份已达到82.22%。
以维护公共利益为核心
积极做强公益诉讼工作
走进校园进行普法宣传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0件(包括诉前公告),通过办案,督促保护生态公益林843.3亩,督促补种树苗87000多株,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4处,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33.3吨,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2000余万元并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深入推进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两级检察院分别与邻近市检察机关签订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建立饮用水水源地跨界保护协作机制等,构建西江流域水资源跨界保护工作格局。
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9件,督促整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店铺7家,聚力为群众打好“保胃战”。
同步跟进污染防治。结合办理的一批随意倾倒石材废渣导致生态资源损失的公益诉讼案件,针对石材废渣问题向云浮市生态环境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管理,推动从根源上解决石材废渣随意倾倒、掩埋的环保难题。
以阳光检务为依托
自觉接受 社会各界监督
“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地考察
(一)升级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检察服务。
(二)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向社会公开办案信息3488条,法律文书1398份。
(三)“检察开放日”从年度一次转向常态化开展,全年近900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实地了解工作情况,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四)“检察视窗”、“检察官说法”、“检察官初心故事”覆盖全媒体,实现了“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纸有字”的全媒体宣传格局。
下一阶段,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为着力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不断开创云浮检察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实现“美丽云浮、共同缔造”作出新贡献!
《云浮日报》6月10日专版
↓↓↓
组稿:钱枫
责任编辑:植发炜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