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2020年1月云浮市云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对云浮市云城区某大药房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药房对外销售批次为1912009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价为5元一包(1个/包×10包),当天对外销售价为20元一包(1个/包×10包)。经查明,该药店购进涉案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货价为3.1元1包(10小包/包),对外标示零售价为5元/包(10小包/包)。自2020年1月23日起,广东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云浮市云城区某大药房知悉此事后,在其进货成本没有发生变化前提下,将上述购进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行涨价对外销售牟利,以单价8元/包共卖出12包,单价10元/包共卖出29包,单价15元/包共卖出23包,单价20元/包共卖出12包,销售获得利润591元。
云浮市云城区某大药房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构成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所指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利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对原进货价为3.1元/包,对外标价为5元/包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行涨价销售,违反《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利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云浮市云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查处,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案例说法:
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与抗击疫情和群众生活关系最为密切。本案的某大药房在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灾害期间 ,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防护用品,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妨害对疫情的控制,必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本案对该辖区的经营企业等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促进相关单位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禁止一切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落实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建立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控、精细化监管的责任网格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强重要产品供需风险的分析研判和价格波动预警,及时跟踪市场相关的舆情动向和敏感信息。同时通过约谈、通告、信用监管等方法对违法违规者实施联合惩戒及教育,严查重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来源:云浮日报
通讯员:陈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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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