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郁南县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五批101号(来电)交办案件,主要反映“南江口镇贞英木业有限公司在厂里开采矿石,平掉山头,挖深30米”的信访问题。案件收悉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做好该案件的调查处置工作,至9月3日,该案件已阶段办结。经查,该交办案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该县在收到该交办案件后,明确包案领导,负责该案件的调处工作,组织工作组到现场调查处置。经现场调查,关于信访件反映“南江口镇一公司在厂区里开采矿石,平掉山头,挖深30米”的问题,事实情况是广东省云浮市贞英木业有限公司在位于郁南县南江口镇下咀村工业开发区,土地权属该公司面积为257770.2平方米,地类为工业用地的厂区进行平整场地转型升级发展规划建设。经深入调查了解,关于信访案件中“平掉山头”的问题,经调查,实际是贞英木业有限公司进行土地“三通一平”工作,不存在破坏生态的问题。信访案件中“在厂区里开采矿石”的问题,经调查,实际是对贞英木业有限公司平整土地过程中的弃土风化石依法依规拍卖处置,相关手续合法合规。此外,关于信访案件中“挖深30米”的问题,经调查,实际贞英木业有限公司平整土地的平均标高没有超出规定的标高范围。因此,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失实,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及开采矿石资源等情况。
下阶段,郁南县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有关案件交办工作,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扎扎实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的调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全面落实对贞英木业有限公司平整地块项目的监管责任,切实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同时,结合本次案件调处工作,做到举一反三,对全县辖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建设进行全面排查摸底,进一步落实生态环保管护职责,防止出现水土流失,确保国有矿产资源不流失,生态环境不破坏。
来源:云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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