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郁南县平安稳定根基,郁南县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及时介入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郁南人民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
7月13日傍晚,南江口司法所接报:一名谢姓女士因其弟弟谢某在工作期间的死亡事故与南江口大桥改造工程建设方产生赔偿纠纷,要求司法所调解。
谢某,湖南省LY市YS镇YH村人,于2020年4月24日到南江口大桥改造工程工地务工,7月9日早上6点30分在该工地工作时突感身体不适,工友要求其前往医院治疗。谢某于7月9日、10日分别到南江口镇卫生院以及郁南县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后因病情严重于2020年7月10日晚上9点15分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的父母亲、家姐、亲友等7人来到当地处理谢某的善后工作,与南江口大桥改造工程建设方阳江市GL工程有限公司在谢某的赔偿问题产生纠纷。
当晚9时,南江口司法所会同派出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综治中心等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阳江市XX工程有限公司对谢某是否本工地务工人员、是否在本工地出事等提出异议,并认为是狂犬病导致谢某死亡(根据郁南县人民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谢某的死亡原因疑似为狂犬病),公司不应对此承担责任,随后就离开了调解现场,首次调解未能取得成果。
7月13日晚,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调解
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安抚家属、化解纠纷、维护稳定工作。7月17日、22日、24日,在郁南县公路事务中心的协助下,南江口司法所又连续三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双方争议焦点有两个:(一)谢某是否属于阳江市GL工程公司南江口大桥改造工程工地民工?(二)谢某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调解过程中,由于阳江市Gl工程公司主要负责人未亲自到场,公司委派的代表也一直未能回应家属提出的要求,调解没有实质性进展。家属一度情绪失控,并表示如果公司再无任何回应的话,不介意再搭上一条人命。现场工作人员迅速反应,把死者家属与公司方分隔开来,对双方都进行了耐心劝说,最后家属情绪慢慢平复,表示愿意与公司方再次协商。
7月17日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再次调解
7月28日下午,双方在县公路事务中心进行第五次调解。为避免调解陷入僵局,司法所工作人员转变思路,建议当事人暂时搁置谢某是否属于阳江市GL工程公司南江口大桥改造工程工地民工和谢某死亡是否属工伤的争议,引导双方本着实事求事、互谅互让的态度就事故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当晚十一点,双方终于有了一定的和解意向。
7月28日在县公路事务中心调解
7月29日晚上八点,双方就和解协议内容进行细化。协商过程中,双方仍有争吵,直到7月30日凌晨四点半,双方终于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7月30日凌晨四点三十分,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书
从第一次组织双方协商到当事人签订协议书,历时18天,谢某工伤死亡事故赔偿纠纷终于告一段落。南江口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了不让事态恶化,将心比心,夜以继日稳定双方、化解矛盾。他们努力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以耐心真诚、公平公正、依法依规的态度换取当事人的信服,一边安抚死者家属,一边分析双方诉求,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文,使双方当事人对事件的性质有了正确认知,为矛盾化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最终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来源:云浮日报微信公众号
特约记者:叶锦生
通讯员: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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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