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云安区人民检察院的案件承办人,本次认罪认罚意见听取及具结程序即将开始,听取意见及具结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目前已经开始同步录音录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是否清楚?”“清楚。”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异口同声地回答。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近日,云安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
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告知了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具结程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就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建议等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随后,由检察技术人员第一时间将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承办检察官确认后,按照“一案一光盘”原则,统一封存。
下一步,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落地落实,依法规范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让检察权在“镜头下运行”,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来源:云浮日报
通讯员:罗燕英 林莉莉
责编:麦月勇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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