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为进一步服务民生,方便社会各界更好地利用档案,市档案馆近日对馆藏7个全宗的档案按件为单位重新进行开放鉴定,市民可凭合法证明进行查阅。
据介绍,本次开放馆藏包括馆藏10号(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云浮市经济委员会)、21号(云浮市疾病控制中心原云浮市防疫站)、26号(云浮市气象局)、29号(云浮市商务局原云浮市口岸办)、35号(中共云浮市委党校)、43号(云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原云浮市旅游局)、81号(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云浮市技术监督局)等7个全宗1990年(含1990年)以前文书档案中的600件档案。
市档案馆有关负责人介绍,凡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工作证、居民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办理查阅档案登记手续后,可利用这些开放档案。港澳同胞、华侨和外籍人员凭有关部门的介绍信等合法证明,经市档案馆同意后可利用开放档案。利用档案需遵守档案部门相关要求。需要查阅档案的市民可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到市档案馆二楼查阅,节假日可预约查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