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指导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和《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等法律法规,我市现组织对2022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调整。
据悉,我市各社会单位应对照《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要求,自主进行申报。凡符合标准要求的社会单位,主动于2022年2月28日前填写《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报送至所在辖区的县级及以上消防救援机构。相关标准和申报表,各社会单位可关注云浮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云浮消防)自行对照、下载。对申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经消防救援机构核准后予以公布。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苏显亮
通讯员:朱丽君
责编:董琼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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