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安区纪委监委联合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对村(居)委财务运行情况常态化监督机制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村(居)委“三资”管理规范化。
《通知》明确6个监督重点内容,包括村(居)委“三资”管理中的财务收支、债权债务、招标投标、资源管理、扶贫资金、政府拨付和社会捐赠资源等。
《通知》规定,联合检查组每年第一季度对各镇所有村(居)委上一年度村账开展检查,要求以全面检查账册和个别抽查项目相结合的方式,聚焦各镇村的内部控制制度、账册票据凭证、村干部执行财经法规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4种情况进行检查,综合运用实地核查、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对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梳理、深入分析、认真研究,对属于监管制度机制等问题要及时完善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纠正;对一般违纪违法问题,由各镇纪委进行处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由区纪委监委进行处理,持续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震慑作用。
来源:云浮日报
通讯员:林志德
责编:胡焕红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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