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全省检察系统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云安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近年来,云安区人民检察院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扎实推进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多项检察工作走在全市检察机关前列,一些专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也亮点纷呈。云安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被省委授予“广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云安区人民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先进单位。在2021年度云浮市基层人民检察院业务工作考评中,“四大检察”中的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名列全市第一。同时,还获得“广东省巾帼文明岗”“广东好人”“全省检察业务尖子”“全市政法英模”“云浮市青年文明号”等18项个人和集体荣誉,在云安检察史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也在新时代大考中交出了一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答卷。
云安区人民检察院将再接再厉,聚焦循环经济立区、特色农业富区、生态治理美区“三大路径”,扭住融湾战略前沿、乡村振兴样板、基层治理先行地、资源经济主战场“四大定位”,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钉钉子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钱枫
责编:董琼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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