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5日,民航局再发熔断指令,对韩亚航空公司OZ323航班(首尔至成都)等5个航班实施熔断措施。
根据民航局通报,3月3日入境的韩亚航空公司OZ323航班(首尔至成都)确诊新冠肺炎旅客6例,鉴于OZ323航班(首尔至成都)为OZ303航班(首尔至长春)的奖励航班(OZ323/4航班已自3月14日起因航班熔断而取消),自4月25日起,继续暂停OZ303航班运行2班。3月3日入境的韩国首尔航空公司RS831航班(首尔至烟台)确诊新冠肺炎旅客8例,自4月4日起,继续暂停该航班运行2班。3月6日入境的老挝国家航空公司QV815(万象至昆明)确诊新冠肺炎旅客5例,自3月21日起,继续暂停该航班运行2班。3月7日入境的春秋航空公司9C8570航班(首尔至上海)确诊新冠肺炎旅客6例,自4月4日起,继续暂停该航班运行2班。3月12日入境的南方航空公司CZ3056航班(仰光至广州)确诊新冠肺炎旅客12例,自3月28日起,暂停该航班运行4班。上述熔断的航班量不得用于其他航线。
民航局要求,上述5家航空公司要做好后续航班旅客安抚和机票退改等服务工作。

海关总署对印度尼西亚4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印度尼西亚4批次冻鱿鱼的4个外包装样本,1批次冻白带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3家水产品生产企业CV. SINAR TIRTA(注册编号为CR 760 - 16)、PT. REMBANG SPORTINDO MANDIRI(注册编号为CR 687-11)、PT. CENHONG FISHERINDO(注册编号为CR 516-12)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CV. JASUMA(注册编号为CR 633 – 11)的产品进口申报2周。
海关总署对印度15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印度15批次冻带鱼的24个外包装和1个产品本体样本,5批次冻南美白虾的4个外包装和1个内包装样本,1批次冻虾仁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9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分别为1206、1273、214、1847、386、903、497、930、MUM/FFP/02597)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暂停接受印度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分别为1201、1238、1198、1290、472)的产品进口申报2周,暂停接受印度1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分别为MUM/FFP/02565)的产品进口申报5周。
海关总署对巴基斯坦2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
因从进口自巴基斯坦1批次冻花螺产品的1个外包装样本,1批次冻金线鱼产品的7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巴基斯坦水产品生产企业M/s. Pearl Marine International(注册编号为T-396/2015)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暂停接受巴基斯坦水产品生产企业M/s. Qadrinoori Enterprises(注册编号为T-202/011)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
来源:粤卫平台
责编:黄进健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