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云浮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推进会,认真贯彻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聚焦矿产资源经济发展问题,进一步推进《云浮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江洪灿出席会议并作部署。
会议通报了市矿产资源管理立法的调研、论证、起草等工作情况,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人就云浮市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的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并从各自职能对立法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各立法参与单位要进一步深入领会市委的战略意图和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云浮市矿产资源管理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进一步把影响和阻碍云浮市发展矿产资源经济的问题找准找全找实,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并深入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切实增强立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积极性、广泛性和时效性,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