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指出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政协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联组会时强调,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这充分彰显了大国领袖至深至厚的为民情怀,凸显了基本民生保障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湖北省民政系统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导,鼎力扛起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政治责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为人民生活安康托好底。
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做到“应救尽救”
社会救助是民生保障最后一道防线,发挥着重要的社会“稳定器”作用。我们要对标共同富裕的要求,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努力打造更高标准、更有质量的湖北版精准救助体系。
完善救助制度,确保救得全。以完善各类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办法为重点,依照绝对困难、相对困难和其他困难三个救助圈层,加快形成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对经济状况最困难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对经济状况稍好的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给予专项救助,对其他困难群众给予临时救助。
改进救助方式,确保救得准。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定期对纳入防返贫监测系统的人员开展比对摸排,严防因救助不及时、不到位而导致规模性返贫问题发生。建好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省级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开展动态监测和主动救助,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实现“被动救助”向“主动服务”转型升级。
优化救助流程,确保救得快。全面推行乡镇(街道)经办机构统一受理社会救助机制,开展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试点,推进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和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全面落实“小金额先行救助”“一事一议审批”“急难发生地施救”等措施,提高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规范社会救助事项“一网通办”“全省通办”,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畅通社会救助申请渠道。
整合救助资源,确保救得好。依托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持续加强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开展协同救助。按照不超过上年度本地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总支出5%的原则,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会救助,扩大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帮助社会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做到“应养尽养”
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群众对基本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我们要顺应群众期待,履行好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使命担当,全力构建“老有颐养”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让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
坚持政策引领。积极推动养老服务地方性立法,落实《湖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设置、队伍建设、财政金融支持和市场运作等专项政策措施,基本形成以立法为保障、规划为引领、若干政策为支撑的系统框架,构建起养老服务政策的“四梁八柱”,为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长远支撑。
坚持补齐短板。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三年行动,实行农村中心福利院县级直管,到2023年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处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福利院)。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经济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十四五”期间,每年支持全省80个乡镇(街道)层面养老服务综合体和200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项目建设,构建中心城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坚持提升品质。建立与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相适应的综合监管机制,深化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快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深入推进“互联网+养老”,以信息化推动养老需求与服务提供的无缝对接,实现养老服务“从量到质、从有到好”的转变,打造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强的养老服务品牌。
坚持改革创新。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抓手,着重在居家养老城乡统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探索,为提升全省养老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提供更多改革样板。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发展活力。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关心关爱特殊困难群体,做到“应扶尽扶”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生活面临较多的困难,持续提高他们的生活保障水平,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更是民政部门的职责使命。我们需要对这些特殊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特殊关爱,用心用情送去关怀和温暖,让他们过得更幸福。
着力提升儿童福利服务保障水平。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切实发挥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持续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标准化建设,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化保障。加强基层儿童工作者专业能力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依法依规,扎实做好收养工作。
着力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加强救助管理标准化体系和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试点,优化区域资源供给配置。推进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和源头治理,积极开展救助寻亲服务,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持续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稳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动态管理。加大精神卫生福利设施建设管理力度,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水平。开展困难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探索社会化照护服务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特别是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非凡。我们要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为奋力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民政贡献。
来源:中国社会报
责编:黄进健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