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5月10日发布通知,决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按照通知,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9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60元。
另外,一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520元;二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90元;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
来源:新华社、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国经济网
责编:苏鹏蕴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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