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凤治广同治十三年(1874年)五月出任罗定知州,到光绪二年(1876年)三月底卸任,在任两年,罗定是直隶州,下辖两个县,规格比散州要高。在清朝制度来说,州县官指知县与散州的知州,直隶州知州的地位介乎于知府与州长官之间。杜凤治在他宦粤期间写的日记共四十册,350多万字,名为《望凫行馆宦粤日记》,他在首任罗定知州期间写的日记共七册,分别为第二十八册《由南海调署罗定州日记》;第二十九册《署罗定直隶州正堂日记》;第三十册、三十一册、三十二册《罗定州廨日记》;第三十三册《罗定州署日记》;第三十四册《权罗定州事日记》;共约60余万字。他的日记记录连贯,记载详述,有趣细节多,是真实和非常有价值的史料。尤其是他在日记中对情节的观察和思考,既详细、生动和入木三分,作为史料来说十分可信,有不少是后来地方志也未见有记录,比如办案,几乎所有档案,公牍都做过加工。杜凤治日记,不但更真实反映了杜凤治作为州县官如何办案,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他为何如此办案,即他在办案时的思考。可以说,杜凤治的日记史料价值甚高。
清朝体制,州县的政务包括教化、考试、征收、缉捕、听讼等一整套管理制度。杜凤治在罗定任知州时,要亲自主持科举最低一级考试(州试、县试),还有催征、听讼的权责。他日记中写得最多的是各类大小诉讼案件。按照清朝的律例规定,州县官司法权有限,但从他的日记所述,州县官可以随意罚款,随意刑责、拘押,甚至可处决犯人。立毙杖下、磨死、站笼示众,甚至不见于史籍的“钉人架子”,杜凤治经常违背《大清律例》,不顾案情办案,亦会有他的“法外考量”。
两年时间,他收到的呈禀和拦舆不少,审理案件百多件,其中亦有积案。罗定讼棍多,案例有“谭木兴卖女案”、“张士惠、张燎光与张培秀争田案”、“ 张彬控范薛氏串谋拐卖胞婶案”、“梁宽杀妻案”等。他在日记插页中总结云: 至于抢劫掳捉之案尚属稀少,偶有控者亦多虚捏重情,希图耸听。命案已办未办约有四五起,而好勇斗狠、凶殴酿命之案,则东、西两县多于罗定焉。
州县中案件大都在州县中审理,这就是清晚期的“皇权下县”。杜凤治思路清晰、沉着冷静、善于决断、手腕敏活,很理性、有自制力,他审理案件值得一看。当然,省里还设置臬台一职,专管司法,大案仍要上报,但大都在州中断决。六九埇刘朝华牵头专控陈姓谋占刘姓祖坟,贿差捉人烧屋,饿死曾亚乙等情,上诉到省,新臬宪批要饬查核断。
据《民国罗定志》: 清代罗定赋税分为新垦地税、田税、地税、山税、丁口税五项共征银3423两多,后改征本色米5509石6斗,计折银5208两多,加上押铺税、杂税(含酒、漆、铁炉及墟地、山地等)、桂税等项目繁多。地丁税是清朝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征收地丁的对象是土地所有者,不管是士绅还是平民。征收地丁是州县官最重要、与自己利益最切身的公务。
在杜凤治笔下,可以看到,几乎没有自觉按时交粮的粮户,而长期积欠的却很多。杜凤治一年大概有三分之一时间亲自带队下乡征粮。下乡催征日数视该征粮数额与难度而定,据日记载,征粮队伍一般要在素龙驻2日,罗平驻3日、罗镜驻10日、太平驻2日、船步驻10日、塘驻2日、金鸡驻4日、苹塘驻4日、围底驻6日。当时罗定州在附城、素龙、罗平、罗镜、船步、金平(金鸡、苹塘之间)、围底都设有粮庄,一次乡征要离开州城数10天,征粮队伍阵仗很大,除了在乡镇常驻的粮书、粮差、册书和在征季节驻粮庄的征粮委员、征粮师爷、官亲等,队伍中还带“门、印、跟、茶号、三小、轿夫、执式、衙差、壮勇等几十到一百多号人。”到乡镇时大多临时借住庙宇,杜凤治平时挺仁慈的,不甚虐民,但到下乡催征时,有时也会变得凶狠起来。
在罗定州,主要通过“殷丁”催征。“殷丁”一词在“中国基本古藉库”和“中国方志库”中出现极少,罗定的方志完全没有提及殷丁。但杜凤治在他署理罗定州的日记中提及“殷丁”多达317次。
官绅合作是征粮的主要方法,士绅协助催征是不可推卸的,不管本人是否欠粮,往往被责成催完合族、全村之粮,否则会被惩罚,或者被拘押,甚至会向上司报告革除其功名。因征稂而引起的官绅冲突时有发生。殷丁可以逃跑,士绅却跑不了,通过征粮,士绅可以维护、扩大自己的利益,提高他们在族中、乡里的权威,州官也会维护士绅在地方上的权势。
杜凤治经常焚烧欠粮逃匿及抗粮者的房屋以作为惩罚与威慑的手段。同治十三年十二月,城庄蔡黄昌户黄姓花丁躲匿不出,杜凤治的“家人” 潘升带差往催,反被妇女多人持刀及粪秽物乱掷肆詈,杜凤治便派弁兵焚烧其后进及厢房两间。半月后,素龙有殷丁躲匿,粮务无起色,杜凤治大为生气,命安杜英带十名安勇前去殷丁家,如不见人,将其住屋焚拆,如遇妇女出头,则将其母或妻子年约四十以上者带回衙门押交,可不动其一草一木。焚屋时进去看明,留心有无小孩在内熟睡,有无辎重物件,如有,将其取出点交邻右暂为代收,俟粮清交还。并遍谕如殷丁不出,花丁抗纳,亦照此办。日记中载,道光年间罗定知州秀山早已用烧屋惩罚拖延和抗纳者。可知用焚屋恐吓催征是惯用的手段。杜凤治将有关征收钱粮的一些具体细节写进日记中,其他史籍却难得一见。
州县的政务应有教化和考试,杜凤治日记中也有大量有关的记述。罗定旧有罗阳书院,设在城内,因城内纷扰,后搬到南门外文昌宫(旧学宫地),称文昌书院,罗镜是分州城,建泷水书院。杜凤治任知州时,需要亲自主持科举最低一级考试(县试)。考上书院称入学,分为生员和童生,生员又称庠生,俗称秀才,不一定住书院上课。书院设有山长,一月有三次公开课。初三为官课,由知州或学正主讲,十三、廿三为馆课,由山长主持。杜凤治日记中大量记述每月官课,大都由他亲自出课题及阅卷与评述。有时参加课试的生童过多,杜凤治日夜阅卷,到放榜时,他都亲往,有时委学正代往,获奖生童数十人都记录下来,有时还会给参试生员设宴。光绪二年(1976年),杜凤治赴省前曾连续5次在贡院覆试,参试者五更即点名,因为来者十分活跃,从平常500多人增至1729人,超过80岁的就有11人。杜凤治于中堂设坐,亲自监试。五覆试时,有一老童生彭曜祖,85岁,作完交卷时发给四个面包,食了冷包突然中风昏迷不省人事,急救无效,半夜去世。杜凤治在日记中写道:“予闻之甚为惨悼,该老人不得终于家,予之过也。予初次点名簿上查得老童甚多,虽年岁未必真实,而八十、九十者,其为六十、七十必有多无少也。爰择其八十以上九十以上者八九人记其名,每次置之于一二三图,为彼皓首穷经不青一衿,虽其文未必佳,而其志则可佳且可悯,故予存心必令其覆终食酒席,而后回去乡间以覆终为荣,就馆亦易,脩金亦可加些些。予存心如此也,不料中风于贡中也,予之过失也夫!予之罪也夫!”杜凤治重视科场考试,而对平民教育、社会教育未见记述,不过,这些赴考生员,大都是乡间的教馆先生。
杜凤治对官场的一切都感兴趣,自己也不遗余力地谋取功名利禄,为当官补缺使出浑身解数。杜凤治日记中,通过亲友、同僚来往信件和上谕、文告和互见拜访等纪述了官员任免、官场内幕、中外交涉等,特别是上下级送礼和收授细节,小说《官场现形记》一书的内容都可以在他的日记中找到原形。在他日记中所记的人物数以千计,多数是不见于史籍的小官、幕客、书吏、士绅、庶民等。杜凤治很少以本名、全名、正式官名称呼官场人物,多以其字号、绰号、官名别称、官名别称之简称来记述。
杜凤治因避五月忌月,到任迟。他一到任,文武官员来贺,纷纷送上见面礼,其中西宁县令送到任礼100元,水礼30元,外门礼16元,其它官员送的礼也不少。考场也有收入,六月,太平张姓用钱买童试第一名,(门上分得200元,官得1800元),东西两县案首每处1600元,东安除去一路办差800元,应上解1000元,实仅解600元,西宁应上解1800元,实只解1200元。
七月,肇庆道台老太太生日,杜凤治送去洋银60元,干礼有寿帐、如意、熟罗、湖绉、桃面,并送戏一日;水礼12色,内有的珠油4瓶(杜凤治到罗定,认定罗定豉油和豆豉为广东第一,的珠是最好豉油,当时上等豉油每斤5分钱,豉油每瓶10斤,豆豉每包5斤)。另携十余瓶豉油配豆豉送道府和高要官员。道台戏言此次豉油太好,与佛山送来的大不相同,又说老太太最喜食罗定有一种香稻米,煮粥甚香软,罗定还有一种绿豆酒甚好。杜凤治后来专门采购送去。九月解省地丁银1000两、兵米600石、府米100石。随船带去酱油和豆豉送给各位宪幕,督署、抚署、藩署、臬署、运署、粮署、府署各官员11份,每份酱油10斤,豆豉10斤。各衙师爷亦另送。中丞生日,送土产的珠油两大坛,上等绿豆酒两大埕外,另配八色。
官员互相送礼和贪腐之事例甚多,但民不可告官,只可用白头帖(随街张帖的匿名告帖)揭示。杜凤治日记中就抄录有告中堂总督瑞麟、总督英宫保和东安知县的白头帖。
杜凤治在日记的夹页中,详尽评述他两年任期中所看到的罗定,包括有罗定现状、自然风光、地理环境、民风民情、物产和民俗。他想修复东门大桥,由于资金不足而无法做到。他对乡村溺女婴尤为关切,多方集资在罗阳书院设立助育女婴公局。他深悉民间利弊,将乡堡兴学不成归究于地方贫瘠。
杜凤治算不上贪官,他两年的支出用夹页置于日记本中。他下乡征粮时,沿途墟场店铺都悬挂“官清民乐” 灯笼并烧炮迎送。他卸任赴省,一连三天,有局绅及附城十六堡送牌、伞来送行。罗定协武营弁兵、南门外五街绅民店商公亦送镜、水、牌、伞各礼,沿路放鞭炮,罗镜、太平绅士连夜乘船赶来送牌、伞,也算是得到地方绅民的好评。
光绪三年(1877年)十二月至光绪六年(1880年)四月,杜凤治因身心不快,停废日记将及三年。光绪四年(1878年)十一月至光绪五年(1879年)四月,杜凤治复任罗定知州,可惜已无日记记述。杜凤治居家二年,续写日记,他在后来日记中补记,他复任时即开东西两县科试,东安案首取罗春芳,西宁案首取邱允升。杜凤冶再任罗定知州时,已经65岁,5个月后,他以多病为由即告老还乡。
来源:云浮日报
通讯员:陈大远 卓文意 黄东成
责编:董琼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