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辖区街道巡查时,发现在世纪大道西路段盛世歌潮门前人行道有工人正在现场挖掘施工,同时还有一辆小型挖机正在作业,原本平整的人行道被人为毁损,现场没有设置安全提示标识,严重影响行人安全通行。
执法队员立即上前核查,施工单位为某建设有限公司,因布设电力临时管线工程需要对道路进行开挖。该公司无法提供挖掘城市道路相关审批手续,涉嫌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云城区城市执法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云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呼吁广大商户、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法规,未取得城市道路挖掘、占用许可手续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因生产生活确需挖掘、占用城市道路的,请根据规定提前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施工结束后,将被开挖的道路进行恢复。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何玮珊
责编:黄进健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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