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民政局紧紧围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层层落实任务,结合部门职责职能,切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常态化。
一是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积极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摸底,逐村逐社区开展分析研判,选优配强班子。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落实落细,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构牌子和证明事项,印发了《云浮市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工作方案》《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制度》等文件,推动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队伍的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是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村级民主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制定《云浮市民政局关于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的通知》《村务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多项制度,规范了村(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用钱用权行为,防止村(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作恶”和“变黑”,严防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
三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云浮市修订村规民约指引的通知》等文件,将扫黑除恶相关工作融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全面完成了971个村(居)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覆盖率100%。通过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移风易俗,教育引导广大村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是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建立“社工+志愿者”机制,搭建社区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全市目前共有社区社会组织7088家,其中登记257家,备案6831家。引导村民逐渐形成浓厚的公益观念,增强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逐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不断净化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来源:云浮日报
责编:黄进健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