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宗涉及10亿多元债务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代偿人等三方代理人一同来到市石都公证处,希望公证处能以公证的形式满足三方诉求,充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监督这笔资金的偿还与使用。该公证处以提存公证的形式有效解决这一难题。
事发在2010年,云浮市某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某市政综合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造价逾10亿元。因各种原因,甲乙双方在项目工程建设上纠纷不断,导致该项目施工进度缓慢,截至2019年乙方也未能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竣工并形成项目结算审计报告,甲方也还没有支付相应工程款。该项目工程建设周期之长、所需资金之大远超乙方预算,除承建甲方项目以外,乙方还承建了其他单位的多项工程,对外也有需要结清的债务。因此,甲乙双方公司同意对该项目按现状进行验收结算,2019年项目结算计算得出甲方应支付乙方10.24亿元。
但甲方此时也因资金周转问题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情况,短期内难以支付这笔款项。经多方协调与沟通,在2021年10月第三方某单位(以下简称丙方)同意以融资债券方式代为偿还。但10.24亿元的巨额款项在支付前存于任意一方银行账户都难以让另外两方心安。
经协商,甲乙丙三方希望公证处能以公证的形式满足三方诉求,充分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代偿人的合法权益,监督这笔资金的偿还与使用。
针对双方当事人情绪对立、缺乏互信的状况,石都公证处深入分析案情,为三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制定公证方案,建议三方首先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协议,详细约定三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约定款项用提存方式给付,并约定甲方为提存人,然后由甲方办理提存。方案获得三方的一致认可,石都公证处工作人员考虑到企业的经营和周转,加班加点审核协议、办理申请。次日三方成功签订了协议并办理了提存公证,10.24亿元提存款打入了石都公证处的提存专户,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防止企业因超过偿还期限带来的信用风险和资金压力。
最终,三方代理人都对石都公证处高效便捷、专业细致的服务能力、服务态度表示感谢。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钱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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