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云浮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制订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洪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进一步完善《决定(草案)》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动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加强我市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工作举措。
会议强调,为了进一步在制度层面上破解我市矿产资源管理的难题,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制订《决定(草案)》对加强我市矿产资源管理,促进我市资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集中力量攻坚,进一步完善《决定(草案)》,确保行得通、真管用。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和细化措施,采取有效措施把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落实落细;要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落实关于净矿出让、矿山生产经营所需用地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决定(草案)》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钱枫
责编:黄进健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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