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申领工作公告
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目前优待证准备工作情况和疫情防控形势,我市已全面启动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申领时间
2022年6月开始,具体办理时间以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
申领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查询网址:http://dva.gd.gov.cn/gk/zcfg/content/post_ 3718926.html)规定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
退役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军(警)官、军(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其他优抚对象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目前,受理申请的对象包括:
(一)广东省户籍,申请由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
(二)外省户籍在广东省常住,申请户籍省份发放优待证的。
温馨提示:因广东省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外省户籍对象在广东省常住,申请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暂缓办理。
三
申领程序
根据国家要求,优待证工作与建档立卡工作结合进行。优待证申领工作程序如下:
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受理-→县、市、省三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逐级审核备案-→退役军人事务部、合作银行制卡-→县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签收证件-→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发放。
四
申领方式
(一)现场办理: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可向常住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二)线上办理:申请人完成了建档立卡的,可通过互联网提出线上申请。线上申请网址:http://mva.gjzwfw.gov.cn/。
(三)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五
申请材料
(一)退役军人优待证
1.照片: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B-50KB。(本人可以到现场拍照)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等。
6.其他个人相关信息。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1.照片: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B—50KB。(本人可以到现场拍照)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5.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正式文书等。
6.其他个人相关信息。
温馨提示:申请人提供的其他个人相关信息只是辅助佐证材料,不作为享受待遇的具体依据,请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六
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所在县(市、区)、镇(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发布的信息,按照当地公布的时间和要求办理优待证;
(二)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办理优待证所需的申请材料;
(三)请申请人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七
有关说明
(一)退役军人优待证申请人无相关证件或档案材料能证明其退役军人身份的,需经户籍地所在村(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与公安、民政、人武部等相关部门比对确定身份后才能办理。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申请人无相关证明材料的,需由其本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由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后确定身份后才能办理。
(三)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不能申领。
(四)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后申领。
(五)满足优待证申领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拨打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云浮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联系电话和地址
云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来源:云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编:苏鹏蕴
编审:黄泳文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