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以下扶贫产品进入名录!
据悉, 根据《关于规范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申报扶贫产品条件为一是申报扶贫产品认定的单位必须是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具有明确的带贫减贫机制;自愿向所在县级扶贫部门提出扶贫产品认定申报,并承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带贫成效真实。二是申报认定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符合农畜产品质量(包含深加工)和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并满足以下具体条件之一,申报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务工就业三个月以上;申报的产品使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品作为生产原料;申报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土地或为其带来收益;申报的产品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入股分红。
来源:河源日报、罗定市广播电视台
责编:黄泳文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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