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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摩电车上路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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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电动自行车等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的,处警告或罚款50元。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款200元,记9分。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非汽车类机动车的,处罚款1000元,记9分。
无牌摩电车的危害
1、易引发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驾驶无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个别驾驶员利用车辆无号牌,抱着逃跑后公安机关无从查破的侥幸心理,经常出现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现象,给公安机关侦破逃逸案件带来了很大难度。
2、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驾驶无牌车辆缺少对交通法规的敬畏,随意变道,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其身上都有体现,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3、事故保险救济渠道缺失。无牌摩电车因为没有登记上牌,无法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受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3、容易被盗。摩电车没有备案登记、上牌,这就给犯罪分子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旦无牌无证摩托车被盗销赃后,难以查证。
来源:云浮市区交警
编辑:麦月勇
责编:黄泳文
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