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于3月15日正式实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在便利店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专区或专柜,市民群众可在便利店购买乙类非处方药。
根据《方案》,首批试点的“便利店+药店”组合有2个,分别为华润万家有限公司+广东德信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美宜佳便利店有限公司+春悦林(广东)大药房有限公司。目前,我市正积极推动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可向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将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发证。截至6月底,全市已有30多家便利店申请并获批《药品经营许可证》。
此次的改革试点工作,将进一步满足社区居民24小时日常急需用药的多元化需求,加快推动传统药店向社区健康便利店转型。便利店拥有人流量大、社区覆盖面广和经营时间长的优势,对于不需要处方、群众急需的非乙类处方药,可以方便购买。常见的清热解毒类如夏桑菊颗粒、清热祛湿颗粒,外用类如红霉素软膏、红花油、活络油,胃肠消化类如健胃消食片、乳酸菌素片,日常应急类如小儿开塞露、创可贴、碘酊,跌打止痛类如云南白药气雾剂、消肿止痛酊,营养滋补类如阿胶、六味地黄丸等均可购买,但鉴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感冒退热类的《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药品暂时未开放销售,省药监局将会在疫情趋缓后研究开放,以满足群众购药安全有效、便捷满意的现实需要。
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在满足群众购药便捷之余,将联合各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严格执行连锁药店“七统一”管理规定,压实连锁总部对连锁门店经营药品质量的管理责任和建立巡查报告制度等监管手段,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何玮珊
编辑:苏鹏蕴
责编:黄泳文
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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