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自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以来,截至8月5日,云浮市共支持22个单位3237人次缓缴住房公积金227万元。17名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到提高贷款额度政策后的红利,涉及贷款金额580万元,阶段性支持政策惠企利民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政策对我们企业来说就是一场‘及时雨’,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云浮首家申请住房公积金缓缴企业一酒店负责人说,该企业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锐减。企业现有职工143人,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12.39万元,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预计缓缴总额达86.72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的暂时性经营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记者了解到,经审核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在此期间,企业职工可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阶段性支持政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可以申请延迟还款。截至8月5日,云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共收到3笔还款人申请延期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通过审批上述3笔,审批通过率达100%,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余额达60.24万元,为3人共减缓2.3万元的还款压力。
此外,根据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云浮市住房公积金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35万元。截至8月5日,云浮市有17名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享受到提高贷款额度政策后的红利,涉及贷款金额580万元。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梁湛华
通讯员:吴欣眉
编辑:黄韦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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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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