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价488元一位,
现在点黄车里的链接,
128元就能买到”
“你能想象吗,
128元,9道菜,还有甜点,
真是美食界天花板,
还不赶快下单”
睡觉前刷手机,很多人会刷到一些美食探店视频。
镜头扫过美食,反复给特写,主播绘声绘色地介绍,最后推出优惠,难免让人心里“种草”,想团一个套餐,找时间去店里体验一下。
不过,这些都靠谱吗?
01
探店的AB面
商家这么多,哪家好?哪家有特色?哪家有折扣?
生活在偌大的城市,不太可能全面了解每家店铺。通过用户提供的内容,让店铺的特点为更多的人熟知,点评App应运而生。
近两年,随着短视频领域的爆发,风口开始转变,“本地生活服务”板块成了头部视频平台争夺的焦点。
“蛋糕”越来越大,不少主播开始玩起了探店。
这本是个“双赢”的局面:
对餐饮店来说,探店可以在短时间内聚拢人气,解决“获客难题”;
探店博主通过分享真实感受,帮网友“避坑”,从而获得更多关注度,实现名和利的正向循环。
不过,其中一些人受到利益裹挟,开始背离初衷。
去年在北京有个博主,探店评测某款炸酱面。在第一支视频中,该博主的点评是“这么贵”,“这哪是炸酱啊!没法吃”。
在第二支视频里,他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评价:“26块钱还真不贵”“这小酱是真棒”“像家里妈妈做的味道。”
为何如此反转,不得而知。如此“左右手互博”,让网友对评价的真实性产生了质疑。
还有的博主,打着探店的旗号,向商家要钱或者要求免单,否则就给差评。这种情绪下的测评,真实程度几乎为零。
02
“中间商”持续赚差价
一位美食博主告诉央视网记者,探店博主和商家“唱双簧”的现象较为普遍。
这边一手交钱,那边反手就“说真好吃”,照着商家给的稿子念都行,背后的利益关联巨大。
比如,某头部视频平台,粉丝数1万左右的博主,推广费用约为500-1000元;10万左右的博主,价格在3000元左右;粉丝数越多,推广费就越高,过万的不在少数。
高利润之下,还衍生出“中间商”,形成组织化、规模化趋势。
有的商业公司,也被称为第三方机构,除了签约、“包装”主播外,还大量雇佣写手,为探店主播写脚本和台词,生成内容虚假的探店视频。
很多主播就是“幌子”,背后有专业人员操作。有的商业公司甚至可以从商家卖出去的商品中抽取佣金。
整个行业杂草丛生之下,为虚假信息买单的,最终还是消费者。
常刷到探店视频的消费者小叶(化名)告诉央视网记者,有一次她到了店里,发现与视频里的门庭若市完全不一样,推荐的菜品不可口,感觉分量也少了许多,“为了这点东西,谁会去投诉,对方也没有造假,就是不太实诚。”
探店视频,非但没帮消费者“避坑”,却挖了一个“更深的坑”。
在算法、点评App,短视频平台成为大众娱乐生活一部分的时候,消费者依然难以获得真实的信息,依然要在探店视频中细辨真伪。
03
探店博主,被谁把控?
在这样乌烟瘴气的氛围下,消费者对探店博主、商家的信任,正在透支。
一位粉丝量超过10万的青岛美食博主告诉央视网记者,从商家的角度,雇人做探店视频,比以前让店员四处发纸质广告要省钱,效果还好。
“我做过探店视频,就是收钱的,但会标出来告诉观众。我只推我觉得好的东西,我以前也探过口味不好的店,钱我没要,视频我也不发了。”
探店带来的流量只是一时,要想做得长久,还得靠自身产品质量和服务。
该美食博主表示:“老百姓挣钱都不容易,你用98、128忽悠人吃些不好的东西,人家不仅骂你,还要骂店家。千万不要拿粉丝的信任来骗钱。”
北京一位粉丝量超过60万的美食博主表示,商家为了推广,找人做广告是很正常的事。其实只要明确说明是广告,大部分人都是能接受的。
“在知道是广告的情况下,再看视频内容,可以有效降低心理预期。避免看完视频去了,结果体验和视频介绍的不是一码事。但现在很多视频作者打着分享的名义去做广告,让人难以分辨。观众体验不一样,从而对视频作者和商家产生不好印象。”
他呼吁,探店博主应该从“为粉丝找好店、替粉丝排雷”的角度出发,推荐的店好、受到粉丝认可,才能长久经营下去。最起码也得不能昧着良心说假话。不能啥都说好吃,不能指着一个人都不够吃的“双人餐”说量大,不能拿着199元的价格说只要一百多。
在他看来,治理的难度在于那些签约公司的探店博主。“他们都隶属于新媒体公司,从目前的环境来说,探店规范化还是一个很漫长的路。”
04
“只要30个网红博主,
就能打造一个网红店。”
在探店领域有句名言:“只要30个网红博主,就能打造一个网红店。”这句话的背后,充斥着“流量崇拜”和对产品、服务质量的忽视。
健康的探店行为,是对商家的督促和约束。不用心做产品,只求一时“流量繁华”,注定长久不了。
探店博主更应该用心探“真”,而不是违心探“钱”,对发布的内容负责,否则难逃法律责任。
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主任薛军教授接受央视网采访时表示,探店主播收到需要宣传推广的商家委托,收钱做宣传推广,行为本身没有问题,但是如果做虚假的好评,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涉嫌刷单炒信,炒作信用,误导消费者,这是违法的。这个行为对其他合法的商家来讲,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是作虚假广告,就涉嫌违反广告法。
违规违法者在眼皮底下起舞,平台理应负起主体责任,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相关平台,比如外卖平台上发现有人请人来收费做虚假宣传,平台应该做出相应的制止,做出一定处置。如果是直播平台上的主播作虚假‘种草’,相关平台要承担管理责任。如果是专业推介‘种草’的平台,它要监测平台上有没有专业的人,干这种拿人家的钱做虚假宣传的事情。如果有,也要及时处置。如果违法,除了平台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有关部门也要对商家进行相应的处罚,对负责运营的公司和主播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和处置。”薛军教授表示。
从蓬勃发展到“杂草丛生”,一个产业的生命周期可能很短。在网络流量经济语境下,如何实现平台、商家、消费者、“网红”博主良性互动,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话题。
可无论玩法如何翻新,无论利益相关者如何变化,一个主要原则不应该被撼动:
“诚信是最持久的流量”。
来源:央视网
编辑:董琼
责编:黄泳文
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