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郁南县桂圩镇龙岗村、云安区石城镇上洞村、云城区河口街红阳村、新兴县水台镇六乡社区、新兴县新城镇云吟村等五个村(居)民委员会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功入选广东百篇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这些优秀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范例推动基层进一步形成依法立约、民主修约、自觉履约、严明执约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云浮按照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统一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和督促落实各地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截至目前,全市972个村(居)民委员会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率已达到100%。
云浮市将村规民约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美丽圩镇建设、创建文明村镇等工作同谋划、同推动,制定《关于印发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推进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同时,总结云城区思劳镇城村修订范本的经验和新兴县碧塘村发挥社工组织作用参与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的经验,以此作为典型范本,供全市参考学习。
云浮市要求各镇(街)派员进驻村委会,指导帮助所驻村委会及其下辖自然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同时,我市组成五个工作组,分组包片督导指导县(市、区)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确保程序正当、内容不重样。
云浮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的通知》,细化倡导类、权益保障类、约束类三项要求,并下发《关于印发云浮市修订村规民约指引的通知》,对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程序、式样一一提供可参考的流程图。同时,下发《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查漏补缺工作的通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县(市、区)能按期、无遗漏推进修订工作,推动修订工作落实。
目前,全市村级议事协商各类事项都形成了以村规民约内容为前提的“约定”模式,真正让村规民约的作用贯穿于村级事务治理全过程。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欧爱红
编辑:胡焕红
责编:黄泳文
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