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关注最新消息
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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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区发布通告:9月3日至4日开展两轮核酸检测
9月2日,深圳市龙华区、罗湖区、福田区、龙岗区、南山区、宝安区分别发布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管控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利用周末时间在全区开展两轮核酸检测。
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与保障香港供应企业之外,其余企业居家办公。员工生活、工作、交通都在园区内,实行“两点一线”封闭式管理的企业,做好各项防疫措施,可正常生产。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之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停业。
除保障城市运行及供港物资货运的交通外,全区公交、地铁停运。全区社区小区、城中村、产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市场监管、工信(商务)等部门和保供企业确保市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各街道和各社区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上述措施自9月3日0时至9月4日24时期间实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
01.
海珠区:发现4例阳性人员,重点场所公布
据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日晚消息,9月2日,海珠区在对集中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风险区域人员排查中发现4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具体情况如下:
病例14,女,60岁,居住在海珠区江南中街道万松园11号。现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15,男,68岁,居住在海珠区龙凤街道昆仑二街19号。现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阳性检测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6,女,70岁,居住在海珠区沙园街道荔福路西基东70号。现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病例17,女,68岁,居住在海珠区海幢街道仁厚直街15号。现已闭环转运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市八医院隔离治疗,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阳性检测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病例已在9月2日新闻发布会上发布。详细>>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在相关时段到过以下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重点场所名单见下表,后续将按实际情况更新。
02.
白云疾控:到过这些地方的人,请立刻报备并“三天三检”
9月2日晚,广州市白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最新提醒,请有以下时空交集的市民,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备,自觉开展“三天三检”自我健康监测,在24小时内主动到就近核酸检测点检测,并做好健康管理,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避免进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重点场所名单见下表,后续将按实际情况更新。
新会发现3例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
新会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日发布通告,9月2日,新会区在发热门诊就诊患者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部署,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密切接触者排查中,又发现2例确诊病例。
经流调排查,新会区3例病例活动轨迹如下: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人员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全面加强密闭经营场所管理
据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日通告,9月2日12时至9月5日24时,调整东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详细如下: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64号)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地频发、局部暴发态势,周边地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调整东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各村(社区)、住宅小区、写字楼(办公大楼)等加强管理,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旅居史人员须严格落实疾控部门要求的健康管理措施。非本村(社区)、小区居民、楼宇办公人员进入须严格测温、查验行程卡、正确戴口罩、扫“场所码”,如7天内有外省、外市行程人员进入,须查验核酸检测记录,凭已完成3天2检核酸采样记录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进入。
二、所有外卖、快递、家政服务、装修维修人员等进入村(社区)、住宅小区、写字楼(办公大楼)等须严格测温、查验行程卡、正确戴口罩、扫“场所码”,凭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进入。以上从业人员由所在企业负责组织“三日一检”。
三、加强公共场所防控。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提醒进入的市民群众正确戴口罩,全市宾馆、酒店和其他有住宿功能的场所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住宿客人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登记,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行程卡有外省、外市行程人员须严格落实疾控部门要求的健康管理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加强通风,限制人流,防止人员聚集。
四、全面加强密闭经营场所管理。全市密闭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消毒、测温、扫“场所码”、正确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从9月2日12时到9月5日24时,我市中堂、麻涌、洪梅、石碣、沙田、长安、虎门、大岭山、大朗、黄江、塘厦、清溪、凤岗、松山湖14个镇街(园区)内经营的歌舞娱乐场所(卡拉OK、KTV)、酒吧、棋牌室(麻将馆)、公共浴室(洗浴、足浴、按摩)、健身场所(室内游泳馆)、剧本杀、密室逃脱的从业人员和顾客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进入,严格控制人员接待量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其余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研究制定相关措施。
五、强化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全市大型会议、培训、演出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各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和风险职业人员要按照辖区内的统一安排,参与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必检、不落一人”。市民群众要根据辖区内的统一安排或单位的要求,积极参加核酸检测。
七、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自觉养成防疫习惯,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正确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上述措施从9月2日12时执行至9月5日24时,后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有中、高风险区的镇街(园区)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从严管控。感谢经营者和市民群众对东莞疫情防控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来源:界面快讯 广州海珠发布 广州白云发布 新会发布 东莞发布
编辑:苏鹏蕴
责编:麦月勇
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