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促发展 牢记使命勇担当——云浮市检察机关2020年工作回顾

2021-02-01 08:48:14 

2020年,云浮市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诚履职尽责,全力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全省靠前指标

● 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居全省第1位。

● 提出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数居全省第1位。

● 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数居全省第3位。

● 提出民事抗诉数居全省第4位。

● 民事检察部门提请省院抗诉数居全省第5位。

● 行政检察部门提请省院抗诉数居全省第5位。

● 对刑事审判提出纠正意见数居全省第6位。

● 提起公益诉讼数居全省第6位。

●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数居全省第7位。

全省优质案件

● 李锦桃涉黑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佳典型案例

● 刘镜西涉黑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十佳典型案例

● 黄某违法建筑拆除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全省十大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

● 谭明记等人非法盗取河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省十大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 易某及某集团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撤案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典型案例

● 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典型检察建议

全省办案能手

● 麦晓丹同志荣获第九届“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称号

● 吴小红同志荣获第九届“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称号

● 梁红炎同志荣获全省行政检察业务“优秀办案检察官”称号

● 黄锦婵同志荣获全省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保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4·01”涉黑案庭审现场

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广泛深入的大学习大讨论,特别是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开展的重要指南,做到四个“始终坚持”: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在检察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全面体现党的意志,落实党的决策,响应党的号召。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和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更加关注群众司法体验,更加坚持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更加兼顾效率与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深化改革。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公务员及检察辅助人员职务职级套改、司法警察职务序列改革,修订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业绩考评细则,有力实现机构“瘦身”、履职增效、权责相适。

始终坚持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两个维护”统领全市检察工作。持续推进能力建设,提升干警实战能力。锲而不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持之以恒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促进检察工作更加规范、检察队伍更加清廉。

主动融入市委中心工作

护航云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干警到省际联合检查站值守

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打造“两新一前列”工作部署、全域东融战略定位及防疫抗疫、综治平安等重点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检察服务。

(一)积极服务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大局

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原则上3天完成审查逮捕、7天完成审查起诉,共批捕涉疫犯罪30件35人,起诉38件4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5人。

健全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出台《云浮市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云浮市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若干措施》,依法打击危害民营经济发展犯罪,起诉65件174人。对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企业经营者,依法以不批捕、不起诉、变更强制措施等方式保障其企业正常运行,为企业复工复产、经济复苏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力抓好检察环节疫情防控。在办案中落实远程提讯、远程接访、异地阅卷等措施,认真落实“微网格”工作责任,筑牢检察环节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

(二)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

持续发力紧抓案件办理。在前两年已起诉68件407人的基础上,2020年再起诉涉黑恶案件23件175人,主犯、骨干分子重刑率达到100%。

刑民并用推进“黑财清底”。对黑恶团伙坚持既打罪、又打财,成功办理了一批涉黑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向刘某西涉黑组织的主犯追偿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1959万余元,有力实现“打财断血”。

强化监督确保精准定性。围绕“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求,全面开展法律监督,纠正漏捕、漏诉、漏罪73人,对检察环节的案件落实两级院同步审查制度,强化审核把关、确保精准定性。

聚焦实效抓实“行业清源”。对案件暴露出来的社会治理、行业管理、机制建制问题全面梳理,精准提出检察建议,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检察建议提出率、整改率实现了“两个100%”,以案促治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三)持续办好为民实事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所有信访件均实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

依法打击“欠薪”行为。帮助93名工人成功追讨工资73万多元,对达成和解的8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

积极服务村居“两委”换届。对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的刑罚执行情况开展检察监督,严防脱管、漏管、虚管现象,加大对拉票贿选、暴力威胁、伪造选票等违法犯罪的普法宣传力度,引导选举人、被选举人依法依规参加选举。

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帮扶的茶洞村建档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顺利通过考核验收。扎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56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困难群众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65.9万元。

探索推动法治建设新方式。除了常态化开展检察官“五进”普法活动外,2020年在支持起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为有需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诉讼帮助。

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

力促“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非法盗取河砂公益诉讼案件办案现场

以拓展监督渠道和提升监督质量为主线,推进法律监督工作,法律监督数量同比大幅度提升,4个法律监督案件被评为全省优秀典型案例。

(一)强化职责做优刑事检察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109件1731人,批准逮捕971件148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734件2613人(其中职务犯罪22件25人),提起公诉1339件2077人,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件1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4.88%,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达79.5%,位于全省第一位,采纳率达96%。

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对267名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64名犯罪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的全面全程监督,提出的387件法律监督意见被全部采纳。

持续深化“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新举措,两级院均建立了“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中心”,实现了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环节一次性完成,避免在办案中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检察官带案下访

(二)补齐短板做强民事检察

强化个案精准监督。受理民事检察案件169件,提出抗诉9件,提请抗诉17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数量达近年来新高。

注重加强类案监督。通过对一定时期、一定领域内的普遍性案件的办理和研究,促进解决更多面上、类似问题。例如,在全市开展了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推动解决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发现难”“查证难”“监督难”等问题,大大打击和震慑了企图通过虚假诉讼获取不当利益的不法分子,更好地维护了司法秩序和个人合法权益。

(三)精准突破做实行政检察

着力拓宽监督渠道。与司法行政机关就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线索移交等制度,共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40件,同比上升268%。

行政审判监督取得新突破。市检察院就梁某星行政申诉一案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实现了我市在使用再审检察建议手段监督行政诉讼活动上“零的突破”,也是2020年我省唯一一份行政再审检察建议。

不断深化非诉行政执行监督。对128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全面审查其合法性、合理性,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及时督促法院执行,对于不合法的行政决定或不规范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全力确保政府权威、政令畅通、政务规范。

(四)提质增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通过开展公益诉讼,督促修复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等近500亩,督促整改违法企业6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4313吨,追偿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2497万多元。

扎实开展西江流域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因盗采河砂、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田、放火失火、违法排污、非法捕捞而破坏生态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向黑社会性质组织追偿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的做法开全省先河,得到中央政法委网站的大篇幅报道,在办案中探索出的“价值替代法”“虚拟治理成本法”等认定水域生态损失的方法,为全省乃至全国办理该类案件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样本。

妥善办理固体废物非法排放系列案。在办理一批个体老板在云城区非法处置铝灰污染环境系列案时,对犯罪嫌疑人充分释法说理,成功促成该案大部分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缴纳环境资源损害赔偿金,清除犯罪危害后果,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从宽处理决定,实现了保护生态、保护“大湾区”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多元效果。

持续深化阳光检务

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群众向办案检察官赠送锦旗

(一)全面开展公开听证工作,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

将公开听证从刑事申诉案件扩大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对37件事实争议大、适用法律分歧意见多、息诉难度大的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公开听证,借助他们的经验和智慧,帮助检察机关更好更正确地履行职责,促进争议化解,增强司法公信。

(二)积极构建全媒体宣传矩阵,积极传播检察正能量

搭建“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的全媒体宣传矩阵,通过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南方+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常态化宣传,在电视台、电台开辟“检察视窗”“检察之声”栏目开展专题宣传,通过在《南方日报》《云浮日报》开展深度宣传,以及代表委员联络、检察开放日、检察官“五进”等活动,实现了“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纸有字、群众身边有人”的宣传效果。

(三)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进一步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供一站式服务。严格执行案件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1303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008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363条,让司法办案更加公开透明。


来源:云浮日报

记者:钱枫

通讯员:吴紫燕

责编:孙阳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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