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谈话提醒让我深刻明白到自己的问题和不足,感谢组织的关心和提醒,今后我将汲取经验教训、深刻反省,认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近日,云城区纪委监委针对思劳镇工作人员林某在危房改造工作填报资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谈话提醒处理。这是云城区纪委监委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一个实例。
2020年,云城区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20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87人次,占比42.4%,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和警诫谈话共359人次。
该区纪委监委紧扣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廉洁用权的监督,贯彻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常在、约束常在,有效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谈话提醒时,本着严管厚爱的原则,要求被谈话对象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找准问题的内在原因,并就今后的工作做出表态及承诺,确保问题不扩散、不重演。
“我们今后将持续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开好局、起好步。”云城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来源:云浮日报
通讯员:罗硕
责任编辑:冯浩森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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