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郁南县都城镇查处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件,依法对一违规野外用火村民处以行政处罚。
1月27日13时许,都城镇新建村一群众没有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在新建村委竹山村一山埇对面田地违规野外用火。镇政府获悉后,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灭火;同时,县、镇林业(自然资源)部门和辖区的城北派出所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并将该群众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处理。经查,该群众叫林某良,是都城镇新建村委竹山村村民,违规野外用火面积2亩多。林某良对其违反《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和《郁南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规定,擅自野外用火的违法违规行为供认不讳。
县、镇林业(自然资源)部门和城北派出所对林某良进行了教育和责令改正,并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相应行政处罚。林某良对其行为表示深刻悔过,并保证今后不再犯。
来源:云浮日报
通讯员:李洪标
责任编辑:冯浩森
值班主编:区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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