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替我们拿回这一笔款项,这都是我们工人的血汗钱呀!”申请执行人李某捧着执行款激动地对新兴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说。
3月13日下午,虽然是周末,但新兴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却是“热热闹闹”,执行干警们成功执结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为8名工人讨回工资80450元。
申请人李某等8人受雇于被执行人梁某,从事某宗祠修建工程,双方口头约定按日计算工价,从2018年12月开始因被执行人梁某连续拖欠劳动报酬致使工程停工。无奈之下,李某等人向新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梁某支付申请人工资款共8045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梁某仍未按时履行义务,至此,李某等8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从金融、房产、国土等相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多措并举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但还拖欠部分工资款,法院遂将被执行人梁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名单。
3月13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李某发现被执行人梁某的行踪后通知新兴县人民法院,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果断采取措施,将被执行人梁某带到法院进行询问。在法院调解室里,执行干警对梁某进行耐心释法,但梁某一直保持缄默,也没表现出主动履行偿还拖欠工资款的意愿。
调解一度陷入僵局,当执行干警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明依据,依法规定可对被执行人梁某进行拘留,梁某才意识到执行的威慑力,赶紧表示要履行还款义务,立马联系其家人着手筹钱,最终通过向第三人借款将拖欠工人的80450元工资款全部筹齐,该案得以顺利执结,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近年来,新兴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的理念,对涉民生案件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执。面对有偿还能力而规避执行的“老赖”,该院将毫不手软,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院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
来源:云浮日报
通讯员:蓝海燕 梁恒 朱嘉莉
责编:胡焕红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