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浮,有那么一些人,为了民族独立,上阵杀敌,宁死不屈!
在云浮,有那么一些人,为了国家富强,赴汤蹈火,浴血奋战!
在云浮,有那么一些人,为了人民幸福,不惜抛头颅,洒热血!
他们是中国共产党人,更是云浮人的骄傲!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学习党的历史,今年,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明确提出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庆祝党的百年华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云浮通APP和大家一起重温云浮的红色英雄人物、红色党建基地,了解党的100年艰辛而辉煌的风雨历程,感受革命先烈们的高尚情怀。
今天一起重温的是
云浮红色英雄人物
陈剑夫
陈剑夫(1891—1928),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城头村人。出生于贫苦家庭,仅读过4年私塾。民国初期,跟随长兄到香港谋生。1921年3月6日,在香港参加中华海员工会成立大会,会后回到轮船上发动海员参加工会。翌年1月12日,香港海员罢工爆发,带领同船的中国海员参加罢工并回到广州。1925年省港大罢工时,任工人纠察队第三大队第九支队队长。1926年1月,出席在广州召开的中国海员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执行委员,并任交际部主任。同年4月,以海员工会代表的身份出席在广州召开的香港各工会代表大会。同年10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27年11月,任海员工人赤卫队第二大队队长。12月11日参加广州起义。1928年初,受中共组织派遣回到家乡小河乡城头村,秘密开展革命活动。5月初,组织成立中共云浮县委员会,并被选为县委委员、常委。5月中旬被选为中共云浮县委常委、县委书记。8月29日,不幸被捕,31日在腰古镇小河圩英勇就义。
1957年12月9日,陈剑夫家属荣获毛泽东主席签署、中央人民政府颁发的《光荣纪念证》。1959年,城头村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土地革命时期老区村庄,享受革命老区待遇。
来源:“云浮通”移动客户端
责编:胡焕红
值班主编:区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