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调整!梅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40万元

2022-09-29 18:42:14 


9月29日,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文,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住房公积金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商品房预售款提取方面
原政策:对装饰工程全部完成并已按三方监管协议提取该进度节点预售款的预售项目,在满足预售款监管账户资金留足入账资金总额10%的前提下,至竣工验收备案前,视企业诚信、后续工程量等情形可适当增加1-2次预售款提取次数。
调整为: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楼栋,在确保预售款留存比例不低于10%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资金使用需求申请额外提取预售款,额外提取的预售款,必须从监管账户直接拨付至符合预售款支付的第三方账户,全部用于本项目开发建设,不得挪作他用。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
原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双方缴存最高限额为3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限额为20万元。
调整为:在梅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本市商品住宅(含二手住宅)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双方缴存最高限额为40万元,单方缴存最高限额为25万元,各类高层次才、“青梅计划”人才贷款额度同步上浮。


来源:南方+

编辑丨张佳怡
审编丨陈威
审核丨王恒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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