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广东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委网办通〔2020〕7号)要求,各地按照自下而上审核筛选上报我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候选对象。近日,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按评审平均综合得分高低,拟选取珠海市斗门区等10个县(市、区)认定为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县(市、区),选取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等20个镇(街道)认定为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镇(街道),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5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省委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20-87195942;
传真:020-87195957。
附件:广东省数字乡村发展试点拟认定名单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古荣欢
审核:胡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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