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表态!6月1日起这种情况不戴头盔暂不罚!

2020-05-21 09:25:46 

最近

日报君的朋友圈突然画风大变

成了电动车头盔酷炫大赏

卖头盔的

说他们家的货有多好

买头盔的

说他终于买到了

甚至还有“倒卖头盔”的

……

前段时间口罩刚刷过一次屏
现在又想打电动车头盔的主意?!
究竟怎么回事?


这一切
还要从 “一盔一带”行动说起

一盔指的是“安全头盔”

一带指的是“安全带


今年4月21日
公安部发布了
一则安全守护行动通知



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说白了就是
不论刮风下雨日晒雨淋
只要你骑上自己心爱的小摩托
这个头盔你必须戴上
不然警察蜀黍就会来安排你了!

不过

没买到头盔的小伙伴

也不要捉急


今天下午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
文中明确了
↓↓↓

6月1日起, “一盔一带”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 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 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同时,对于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



全文如下

↓↓↓

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宣传引导先行、行业示范引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明显增强。

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

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对于“一盔一带”

到底如何处罚呢?


此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也已明确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驾驶摩托车时, 驾驶人 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 不戴安全头盔的, 罚款5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 驾驶人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罚款50元。 机动车行驶时, 乘坐人员 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罚款50元。

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在6月1日启动电子警察抓拍前,公安交警将采用现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所以
梅州的电动车一族
在保证出行安全的前提下
没必要扎堆抢购头盔
更不要轻信“朋友圈卖头盔”消息
对于哄抬头盔价格的
请拨打12315举报
支持严打!

扩散,提醒更多人!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古荣欢

审核:胡 兴

4444


热门评论
打开兴宁发布查看更多评论
热门推荐
公安部表态!6月1日起这种情况不戴头盔暂不罚! 2020-05-21 09:25:46
刚刚!兴宁气象部门发布雷雨大风黄色预警 2020-05-20 17:19:34
【热议】“建议夫妻合休产假”冲上热搜!你怎么看? 2020-05-20 16:10:43
不一样的两会,7大看点值得关注 2020-05-20 15:34:13
重磅!关于小产权房,自然资源部发话了! 2020-05-20 15:29:16
6月2日起,全省幼儿园分期、分批返园 2020-05-19 17:03:54
昨夜今晨,地震致4死23伤! 2020-05-19 16:57:04
张文宏新建议冲上热搜第一!网友“秒懂” 2020-05-19 16:52:02
“翼装飞行”失联女大学生死因公布,更多细节披露 2020-05-19 09:57:17
名单确定!他们将冲顶珠峰 2020-05-19 09:56:09
没看够!下载个兴宁发布呗!
兴宁发布 兴宁资讯,抢先知晓 立即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