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兴宁市统计局 兴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结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4]为779411人。
表-1各镇(街道)人口
二、户别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6]263824户,集体户5027户,家庭户人口为758509人,集体户人口为2090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8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8人减少0.8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90627人,占50.12%;女性人口为388784人,占49.88%。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0.66下降为100.47。
表-2各镇(街道)人口性别构成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81357人,占23.27%;15-59岁人口为429913人,占55.16%;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8141人,占21.57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22760人,占15.7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4.5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1.8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7.2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94个百分点。
表-3各镇(街道)人口年龄构成
五、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470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456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47625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631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481人上升为701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6772人下降为15982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51205人下降为44601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7716人上升为21339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7]由9.31年提高至9.65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1607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1038人,文盲率[8]由2.35%下降为1.49%,下降0.86个百分点。
六、城乡[9]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365661人,占46.9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13750人,占53.0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高6.21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10]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1]为204254人,流动人口为204254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9308人,省内流动人口为194946 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全市常住人口是指市内20个镇(街道)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市内20个镇(街道)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5]指各20个镇(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6]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市内20个镇(街道)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10]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1]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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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兴宁市统计局
兴宁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