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8日,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会议共表彰了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153个、先进个人257名,其中:广东有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5名,兴宁1人获评先进个人。
今年3月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评选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明确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砥砺奋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决定,在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表彰的部署要求,广东扎实做好表彰对象的推荐工作,向国家推荐了先进集体4个、先进个人5名,并将拟推荐对象向全社会公示。
今天的表彰大会,广东推荐的4个先进集体、5名先进个人全部受到表彰,他们中有参加扶贫工作18年,扶贫路上的“老黄牛”;有始终带着一颗赤诚之心,积极协调统筹,想方设法地为贫困群众全员购买“防贫险”,做了一大批好事实事的扶贫开发科科长;还有四处奔走发动企业募集近1亿元款物,资助数千名学生,提供近万个工作岗位,有效助推了受援地区经济和民生事业发展的扶贫干部;更有参与扶贫工作16年的扶贫一线“拼命三郎”……
来源:广东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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