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中共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成立暨选举大会召开。全院在职和部分离退休党员共56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炎飞同志主持。
会上,李炎飞副检察长宣读了中共兴宁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共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请示的批复》,党总支书记石思强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向大会作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成立暨选举大会筹备工作报告。大会表决通过《中共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并选举产生第一届机关党委委员7名、机关纪委委员3名。在随后召开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机关党委书记石思强,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文芳以及机关党委副书记巫小玲,并确定各委员分工。
针对当前党建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在加强机关党建中牢记初心使命
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员干警学习责任,紧跟党的理论创新步伐,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落实党建责任制,坚持以上率下、以班子带队伍、以机关带系统,形成抓机关党建合力,确保各项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同心协力,形成机关党建工作强大合力
机关“两委”要当好“火车头”,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履行好各项职责;支部书记要当好“领头雁”,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严肃组织生活,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员干警要成为一面鲜红的旗帜,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党旗添光彩。
坚持正风肃纪不止步,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新一届机关党委班子要切实将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职责扛起来,坚持严管厚爱相统一,引导和激励党员干警遵纪守法、担当作为,在全院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努力实现兴宁检察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高度!
最后,大会在雄壮的《国歌》中圆满结束。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古荣欢
审核:胡 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