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兴宁市召开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全市各部门统一思想、迅速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坚决做好打赢禁燃禁放这场硬仗,全力为兴宁的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兴宁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招强同志,市府办、市直各部门以及相关镇街负责人、派出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上,兴宁市公安局负责人解读了《兴宁市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重申实行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了禁燃禁放范围和巡查执法工作要求。兴宁市环境保护局、应急管理局、兴田街道、福兴街道、市纪委监委负责人分别在会上发言。
据悉,去年兴宁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在原禁燃范围8.62平方公里的基础上扩大至15.13平方公里。全市各部门、镇、村积极主动作为,通过加强宣传防范和巡查劝导,致使全城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据环保部门监测站空气质量检测,2019年春节期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100%。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谢宝莹
审核:胡 兴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