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害,根据《梅州市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要求,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积极对接市人民检察院,全力推进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工作。
10月16日,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参加了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消防安全公益诉讼工作圆桌会议,针对如何做好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市检察院向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当场送达了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检察建议书,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列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管行业管安全”的工作要求。
据了解,为稳步推进全市消防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近段时间来,兴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多次到检察院共商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方案事宜,双方就消防车通道治理、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范围进行商讨,并成立了兴宁市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赖建华、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李龙担任,全力推动全市消防安全公益诉讼工作落实。
在下来的工作中,兴宁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联合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多层次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查源头、找漏洞、建机制,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通讯:兴宁消防救援大队赖紫苑
编辑:林清
责编:胡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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