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共同“战疫”的特殊时期,兴宁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面加强涉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大局稳定。
大力宣传,深入排查
兴宁市打诈办充分利用外出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契机,村(居)委上门排查涉疫人员的同时,做好兴宁籍涉诈三类重点人员的摸排工作。结合村(居)委上门排査涉疫人员,对涉诈三类重点人员逐人采集基础信息,要求其本人或家属签署《不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承诺书》。

疫情在前,劝阻打击不减
兴宁市公安局成立了疫情防控职能先锋队,把党旗插在抗击疫情的第一线,忠诚履责。要求刑侦大队把利用疫情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全面加强涉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大局稳定。

2月2日,宁新派出所接到彭先生报警称其通过微信购买口罩被人诈骗6454元,刑侦大队立即组织开展案情研判精准锁定嫌疑人,运用宣传攻势成功劝阻嫌疑人返还受害人资金。

2月4日,兴宁市公安局河背街派出所接到邓先生报警称通过微信购买口罩,前后通过信扫码的形式转账17笔共计266000元,至今未收到口罩。刑侦大队在梅州市反诈中心的技术支持下,成功冻结该涉案资金账户100多万元。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兴宁市打诈办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古荣欢
审核:胡 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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