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兴宁市公安局加大对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提高群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程度。


兴宁市公安局专门组织派出所民警深入到用工单位、建筑工地、居民小区等外来人口聚集地采取发放、张贴《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面对面解读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提问等形式,与出租人、承租人开展宣传,引导居民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何依法出租,依法对承租人的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同时,通过电视台、南方+、掌上梅州、兴宁发布、兴宁公安等各种媒体刊播《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扩大宣传覆盖面,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


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共张贴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依法出租房屋的法律意识,对流动人口的及时掌控、出租房屋的管理奠定了扎实基础。


● 粤省事登记流程 ●











最后“提交申请”即可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古荣欢
审核:胡 兴
热门评论